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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排污口设置获省水利厅批准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京蓝污环保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1/14
 

    11月6日,市城乡建设局江边四期工程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经过近一年多时间的论证、审查,终于获得省水利厅行政许可决定,同意市城乡建设局提出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方案,沿用现状已有排污口排放四期尾水,规模为每天20万吨,全部为生活污水,尾水经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后,每天12万吨回用于常州精细化工园区和新龙国家森林公园生态湿地,剩余8万吨与前三期26万吨尾水合并排放(前三期处理量每天30万吨)。此举标志着我市污水处理排放将再上一个新的台阶,也意味着我市将占有更多的越来越难得的长江环境容量稀缺资源,对支持常州社会经济发展、生态城市创建有着重大的意义。(常州市城乡建设局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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