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山东将建立全省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制度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南京蓝污环保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6/5/24
 

  山东省日前下发通知,将建立全省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制度,对工程建设进展缓慢、运行不正常、收费不到位的,进行工作约谈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有关规定报省政府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据了解,截至2015年底,山东省72%的建制镇驻地实现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建成并入住的农村新型社区和20%的行政村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然而,目前全省还有310个建制镇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一些村镇污水处理设施虽然建起来了,却不愿支付或付不起运行处理费用,污水处理设施时开时停。

  为强化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山东省对全省村镇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行将建立调度通报、督查、约谈和责任追究制度。每月一调度、每月一通报,通报结果将抄送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同时,对村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据悉,“十三五”期间,山东省将新建村镇污水项目750个,新增污水处理能力356万吨/日;到“十三五”末,累计建设村镇污水项目1534个,污水处理能力达747万吨/日,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监管任务十分艰巨。(中国环境报

 

Copying(C)南京蓝污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专业从事污水处理一体化、水处理专用设备及潜水搅拌机等产品生产的专业产家
免费热线:400-025-6898 咨询热线:13813039791 18351855955 025-57603712 邮件:info@njlanwu.com
网站域名:www.njlanwu.com 网站备案编号:苏ICP备16068898号-1

网站地图